咨讯 三个关键要点 | 第三方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现有技术
三个关键要点
第三方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现有技术
35 U.S.C. 122(e) 为第三方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与专利申请审查可能相关的公开出版物提供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被称为“第三方授权前提交”。请参阅:https://www.uspto.gov/patents/initiatives/third-party-preissuance-submissions。
然而,该机制仅在满足某些条件时才可用。在专利申请授权后公布前,第三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在该专利申请中提交现有技术。
第三方提交的三个要点是:
- 如果一个专利申请已经发出了授权通知书,则不能在该专利申请中进行授权前提交。即使该授权通知书是第一次审查意见(即首次审查授权意见)或者是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6个月内(举例:申请经过快速审查)。
- 第三方呈交的现有技术会发送(可能通过匿名方式)给有信息披露义务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此选项可能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应仔细考虑其缺漏(例如,申请人在信息披露声明中已经引用了该参考文献,审查员经参考了现有技术,并排除了该现有技术的相关性)。
-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公布前,和专利公布后,其他可能的行动方案包括:
- 提交单方复审请求或多方复审程序/授权后重审程序。
- 专利公布后,使用该技术作为无效意见书的基础。